央廣網北京3月21日消息 據中國之聲《新聞晚高峰》報道,據全國老齡辦在2013年發佈的《中國老齡事業發展報告》,截至2012年底,全國60歲及以上的老年人口已經達到1.94億,其中有一半是獨居的空巢老人。“老有所養”,對於國家,是養老體系的大考,對老人和他們的家庭,則是迫在眉睫的難題。而“以房養mSATA老”這個去年以來廣受關註的新詞,給長期陷於困局的養老問題提供了新的可能。
  保監會二手製冰機今天向中國之聲證實,已經決定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。目前已向各家人身保險公司下發了《關於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(征求意見稿)》,並且擬在北京、上海、廣州和武漢四地率先推開。儘管不是公開征求意見,這也是“以房養老”試點細則的首次明確。
  保監會的《征求意見稿》中明確表示,以房養老保險產品的投保人群應為60歲以上擁有房屋完全獨立產權的老年人。參與以房養老試點的保險公司必須開業滿5年、註冊資本不低於20億元,申請試點時上一年度末及最近季度末的償付能力充足率不低於120%。根據保險公司對於投保人所抵押房屋增值的處理方式不同,試點產品將分為參與型和非參與型兩類,兩者的區別是,如果房屋升值,保險公司可以從參與型保險產品中分化療飲食注意一杯羹,而非參與型產品的抵押房屋價值增長則完全歸屬於投保人。此外,單個以房養老保險產品的初次抵押貸款金額不得超過500萬元。
  “以房養老”模式的執行,說來簡單,擁有房屋完全產權的老年人,把這個房子抵押給保險公司,然後可以繼續擁有房屋居住權,也化療飲食輔助就是說還可以住在這,並且按照雙方的約定條件領取養老金直到去世;此後,保險公司獲得抵押房屋的處置權,處置所得將優先用於償付養老保險相關費用。但要讓有房的老年人將自己的身家交給一個非親非故的機構,顯然,說起來可比做要容易。
  老年人:我把我的房子抵押給銀行了以後,我等哪天不在了,我的房子讓銀行給收走了,那我餐飲設備推薦的兒女不得罵我啊?
  老年人:我就覺得我對銀行不是很信任。
  老年人:孩子臉上也不爭光。
  老年人:你當父母的要是如果把房子抵押出去了,咱去養老去了,你為孩子咱從心理上咱覺得過意不去,再說孩子也不一定高興啊。
  老年人:我們還不打算以房養老,我們覺得你自己有一所房子心裡更踏實。
  儘管毀譽參半,在保監會出台指導意見前,“以房養老”的模式其實在北京、上海、南京等多地已經試水已久。南京的一些老年公寓要求,凡在當地有60平方米以上產權房、超過60歲以上的孤殘老人,可以將房產抵押給養老機構,自己免費入住到老年公寓,那麼在老人去世後房屋產權歸養老機構。某股份制銀行零售業務部負責人告訴記者說,他們也推出了以房產為抵押的金融服務。
  負責人:貸款額度可能要看他的房子評估的價值,我們一般按照房屋評估價70%左右來做一個抵押率,我們現在也是按照每個月給客戶最多兩到五萬元。這樣一個貸款的金額。
  但更多的保險機構仍有濃重的觀望情緒。作為“以房養老”的倡導者,中國房地產協會副會長孟曉蘇對銀行、保險公司的擔憂深有瞭解。
  孟曉蘇:保險機構第一個擔心,就是房價會下跌,抵押物會縮水,第二個擔心是說中國的土地使用權只有70年,有的甚至只有40年或者50年,到時候政府會不會把土地收回了,第三個擔心,房屋產權不清晰,老人去世後,子女再糾纏,不搬出去怎麼辦?
  的確是這樣,對於銀行、保險公司來說,正向按揭貸款的風險隨著時間的推移不斷減小,而“倒按揭”恰恰相反,時間越長,風險越大。有保險公司匿名人士稱,“以房養老”業務在執行中會面臨多重風險,其中,70年產權的問題首當其衝,預計保險公司的做法會趨於保守。不過,在孟曉蘇看來,這也不是問題。
  孟曉蘇:中國的土地使用權只有七十年,有的甚至只有40年和50年,說到時候政府就把這個土地給收回了?他們不知道,早在2008年中國就出台了物權法,就已經明確住房土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。  (原標題:“以房養老”擬在北上廣漢試點 初次貸款不超500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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