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義網北京7月17日電(見習記者 何青)為宣傳業務,公司經理指使兩員工利用偽基站設備發送廣告短信,共向47萬移動手機用戶發送短信61萬條。穆冬領、王偉、穆海江三人因涉嫌破壞公用電信設施罪,被檢察機關提起公訴。今天上午,北京市海澱區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。
  今年42歲的穆冬領來自河北,在北京經營一家擔保公司。2013年6、7月,他在網上看到短信群發器的推銷信息,便以9500元的價格購買了一臺偽基站設備。
  公司出現經營困難,穆冬領便想通過發廣告短信宣傳公司業務。同年7月,經朋友介紹,穆冬領雇用王偉。他將自己使用偽基站設備的“經驗”,教給員工王偉、穆海江。
  學會使用偽基站發短信後,王偉負責開著載有偽基站設備的汽車,在海澱區、朝陽區等地選擇人員密集的地方,操作設備發送短信。
  “短信的內容跟我們公司業務有關,就是抵押貸款廣告和我們公司的聯繫電話,測試的時候發的猜猜我是誰。”王偉供稱,一天最多時可發送廣告短信上萬條。
  今年1月20日,王偉、穆海江在海澱區中關村東路使用偽基站發送短信時,被公安機關抓獲。當日,穆冬領在其公司落網。
  站在法庭上,穆冬領說,即使使用偽基站發廣告短信,其公司業務也未提升。庭審中,穆冬領、王偉、穆海江三人均表示,不知道使用偽基站發送短信是犯罪行為。
  檢察官指出,三名被告人明知公司不具備電信運營資質,而使用偽基站發送短信,應當以破壞公用電信設施罪追究其刑事責任。穆冬領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,是主犯,應當按照其所組織、指揮的全部犯罪處罰;王偉、穆海江是從犯,應當從輕、減輕處罰。
  本案未當庭宣判。  (原標題:為宣傳公司擔保業務 老闆指使倆員工使用偽基站被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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